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01 20:3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03       报名截止:2021-11-05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214名工作人员(其中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9名,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8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要求详见《2021年建德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1年建德市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请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src.cn);
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要求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3日至2003年11月3日期间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8.户籍、工作经历及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
9.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报考条件为: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注册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9时—11月5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1年建德市部分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相关材料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6日9时—11月9日16时。
资格初审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0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16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21年11月10日17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1日9时—11月12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5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11月20日9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初审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自2019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1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3.岗位要求的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21年11月3日之前在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1年及以上的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本次考试缴费确认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取消招聘岗位,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6.现为国有企业身份的国企人员不得报考国有企业岗位;现聘用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星期六),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当天前,通过资格复审且入围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
建德市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视频制作、技术管理、活动编导、文字记者、摄像、节目上载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指标 |
学历 要求 |
招聘 范围 |
所学 专业 要求 |
其他 要求 |
鄞州区医疗保障局 |
医疗费用审核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1981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
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医药相关专业 |
有临床、医药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
鄞州区医疗保障局下属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宁波大市户籍或生源;1981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
专业不限 |
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8日
2.报名邮箱:1033965903@qq.com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电子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14天行程轨迹截屏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邮件名称写明:用人单位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6.联系电话89296516/89296510(上午9:00-11:00.下午14:15-16:30)。
(二)考试
1.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提交报名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14天行程轨迹截屏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防疫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下载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浙里办”申领)、“行程码”。
根据《宁波市冬春季室内外人群聚集性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和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健康码”非绿码人员,出现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病例者,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不得参加。
(2)考试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通道,入场人员需“亮码+测温+戴口罩”逐个进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等候期间,每位考生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考生入场前,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上交经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二),在核对身份证件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身份。
(3)对体温测量超过37.3℃以上或出现干咳、咽痛等症状由区防疫人员进行处理;对“健康码”、“行程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直接劝离考场。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足时,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补录人员的体检、考察由本单位组织,并报人社局备案。
四、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薪资待遇年应发收入4万元左右(含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公积金,有医学、药学、护理等专业技术资格证,经人社部门认定后次年适当上浮),具体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编外用工实际情况确定。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以上编外人员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局及窗口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296511.
等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各占50%计算。缴费确认后才能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人员才能参加笔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60%。面试时报考人员应先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
执法车辆驾驶员岗位考试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按该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专职消防员、消防车驾驶员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按该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该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建德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导服、建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音响师岗位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按该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情况择优递补。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如本次招聘的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因故在2022年10月31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并在该岗位未重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可视工作需要报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按对应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疫情防控指引(请详细阅读附件3)。
本公告由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3672、64720676